樂人社〔2022〕44號
各鎮(街道、辦事處),各有關單位:
經樂昌市人民政府批準,同意:
雷希文同志聘任為市第二中學副校長(試用期一年);
潘明宗同志聘任為市第三中學副校長(試用期一年);
朱樂祥同志聘任為市城關中學副校長(試用期一年);
鄒國威同志聘任為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(試用期一年)。
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2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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