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關于進一步明確和優化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韶人社函〔2020〕133號)文件規定,經申請,我局受理、審核了返韶留韶就業補貼(第一期)、返韶留韶就業補貼(第二期),以下是符合申領條件名單(見附件)。
公示時間:2023年3月7日至3月13日。
公示期間,單位、個人及社會各界對公示的申領對象有異議,請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反映,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,應加蓋單位公章;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,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。
聯系電話:0751-5560882
聯系地址:樂昌市公主下路70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股
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3年3月7日